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2016年7月1日实施)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2016年第38号令)及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〔2023〕36号)的要求,我公司自2023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现公示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1、 企业名称: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
2、 法人代表:张连航
3、 企业地址:泰安肥城市石横镇
4、 企业主产品:锚杆钢、螺纹钢、圆钢、精轧螺纹、型材等。
5、 主要污染物: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。
二、原料使用情况
铁精粉、铁矿石、煤等
三、产污及治理措施情况
(一)废气
产生废气主要为原料准备、焦炉、烧结、高炉、转炉、轧钢加热炉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,采取除尘、脱硫、脱硝等措施,治理后达标排放。
(二)废水
排水采取雨污分流。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,其中部分循环排污水外排至城镇污水处理系统,其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。
(三)噪声
噪声来源主要包括原料场、烧结、炼铁、炼钢、轧钢、燃气发电工序的风机、电机、泵类等。对各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、隔声、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。厂界噪声可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(GB12348-2008) 中3类标准要求,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。
(四)固体废物
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主要来源于原料、烧结、炼铁、炼钢、发电和轧钢等生产系统,主要包括除尘灰、高炉水渣、转炉钢渣、废矿物油、废油桶等。一般固体废物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妥善处理,贮存过程满足环境保护要求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 (GB18597-2001) 及修改单要求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审核企业: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0538-3692065
咨询单位:泰安市晨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562298999 |